{{ $t('FEZ001') }} 體育組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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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112年6月19日運動發展 字第11200000222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實施要點內容簡述如下:
(一)獎項、名額及獎金額度 1、績優訓練獎:8名,獎金新臺幣(下同)5萬元。 2、運動科學獎:1名,獎金5萬元。 3、全人培育獎:3名,獎金5萬元。 4、特殊奉獻獎:1名,獎金10萬元。 5、宏願獎:1名,獎金30萬元。
(二)申請資格:宏願獎除外,餘獎項需符合下列資格。 1、實際指導學校運動選手訓練工作。2、凡服務於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之教師或運動教練, 最近10年擔任教練工作達6年以上。 3、品德優良、具訓練熱忱、精進專項相關知能、因材施 教、與選手良性溝通、提供建設性建議,指導選手3年 內參加全國性賽事成績優異、指導選手畢業後升學持 續接受訓練及參賽。
(三)獎項 1、績優訓練獎:為選手建立健康訓練環境,指導選手競 技成績優異、持續升學接受訓練並參加全國性或國際 運動競賽、參加該會或其他機關(團體)主辦之運動 相關講習、座談及實務進修者。 2、運動科學獎:符合下列條件,且選手接受訓練後,有 效提升競技成績、降低運動傷害等相關事蹟及成效 者。 (1)選手訓練計畫納入運動科學輔助或結合運動科學團 隊,具有紀錄及績效者。 (2)所提之運用報告須含測驗、數據、結果、選手案例 及自主發展之課程等。 3、全人培育獎:經營運動團隊競技成績良好,並注重選 手身心均衡發展、品德教育、學業成績及多元能力發 展,獲得學校、社區及社會之肯定,有具體事蹟者。 4、特殊奉獻獎:符合下列條件之一(含)以上者。 (1)服務於偏遠地區、資源匱乏之學校,實際從事體育 運動相關訓練者。 (2)發掘潛力選手,提供完善訓練並銜續發展,獲得優 62。 (3)長期經營體育運動且具有一定成績(近10年) 者。 (4)對於選手訓練、體育運動推展方面有特殊事蹟、故 事性,值得表揚者。 (5)未符合前述獎項標準,惟對體育運動方面特殊貢 獻,值得表揚者。 5、宏願獎:服務於學校之資深或退休教練,長期致力於 培育優秀運動選手,讓選手生命不一樣,有傑出貢 獻,足堪典範者。
(四)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2年8月14日。
(五)申請方式:線上申請(逾期不受理)。
(六)報名網址:https://www.twnsdpa.org.tw/blog/。
三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財團法人體育運動發展促進基金 會,聯絡電話(02)232195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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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8-1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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