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本校訂於114.1.21(星期二)上午10:00召開113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,校務會議之提案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得提案列入會議討論議程中:
(一) 校長交議。
(二) 處室主任提案。
(三) 家長會或教師會提案。
(四) 教職員工及家長,經校務會議成員1/4以上連署之提案。
請提案人(單位)於114.1.6(星期一)前將提案單(空白提案單如附件) 提交總務處文書組,俾利列入校務會議討論議程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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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2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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