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生教組長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1、25、40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局為提供所屬機關學校調查處理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校園 性別事件問題(含訴訟救濟等)之法律諮詢服務,訂定臺 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校園性別事件法律協助暨駐點諮詢律 師試辦計畫(詳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網https://reurl.cc /gaLeAV),請學校遇有教職員工對學生之校園性別事件或 涉及重大校園安全議題之事件等情形者,可多善加利用本 免費諮詢服務,以確保程序完備性。
三、律師駐點諮詢時間及地點如下
(一)諮詢時間(共6個時段):114年2月14、21日及3月7、 14、21、28日(每週五)下午1時30分至5時。
(二)駐點地點:臺北市中正區忠孝國民小學(雙語創客坊)。
(三)諮詢對象 1、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 (含校長、性平業務承辦人、輔導主任、人事主 任)。 2、本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防治小組諮詢委員。 3、本局性別平等教育業務承辦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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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1-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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